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5年度运营线路压力容器检验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3号线首开段车站冷水机组的冷凝器、蒸发器和油分离器压力容器检验工作。压力容器必须经过检验才能使用。
分公司内压力容器是指车站冷水机组的冷凝器、蒸发器和油分离器,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8.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2025需要首次检验的有1号线一期、3号线首开段车站冷水机组的压力容器。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需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3)响应人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至少一项不低于 8万元压力容器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要求所有压力容器检验完后将检验信息上传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系统,系统在线出具检验报告。
(7)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③营业执照原件、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11-665213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