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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来源:轨道办 时间:2021.02.18

市民乘车须知 

  

  1、市民乘车一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绿码”查验,对特殊原因不能出具健康码的乘客,做好信息登记。

  2、有发热(体温超37.3℃)或呼吸道症状乘客,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得搭乘地铁,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3、排队安检、测温、候车、乘车时,请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依次有序排队进、出站,如遇等候的列车拥挤,请改乘下一列车。
  4、注意个人卫生,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消毒剂消毒。
  5、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6、注意在站内、车厢、电梯中的言行举止,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摘下口罩,丢弃口罩请弃置于专用垃圾箱。
  7、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无接触式充值、购票。
  8、遵守轨道交通疫情防控其他相关规定。